企业技改国产设备投资税收可抵免4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办法强调,用技术改造投资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抵扣企业改造的投资额,就是说企业没有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就不能进行抵捉,这对企业所进行的技术改造有内在的约束机制,有利于企业采取积极的措施产生更多的税利,争取享受这一收优惠政策;同时也有利于约束企业盲目投资,这大大减少了企业的投资风险,为科技再投资、发挥企业活力创造了条件。办法还规定,允许投资抵免的范围只限于国家鼓励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同时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企业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并按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与以前的有关规定不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