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上重视环保的呼声越来越大,各国政府和各种国际组织对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因此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比较容易取得各种优惠的贷款支持。
近年来,国家计委的“乘风计划”和“光明工程”已经利用外资将近2亿美元,建成大型风力发电场19个,总装机容量13万kW,占到总资金来源的60%左右,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提供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从近期的发展势头来看,利用外资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速度将会有一个飞跃。目前国家计委正在办理的新能源项目利用外资金额就有2亿美元左右。
世界银行集团(WBG)向全球环境基金(GEF)提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本思想是希望能够通过增加资金总量、以国家为基础开发技术和市场、简化审批手续等手段,扩大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支持的规模、速度和有效性。而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第一个试点国家就是中国。
1999年4月,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向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表示愿意就《世界银行集团(WBG)同全球环境基金(GEF)在再生能源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试点方案》一事同国家计委进行一种长期的合作。1999年6月,经过两次初步的会谈,世界银行北京代表处给国家计委发出了正式的确认函件,随即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发展司给予了热情的回复与高度的评价,并对此事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意见和建议。1999年8月,世界银行专家访问北京,提出了向GEF申报的项目建议书初稿。1999年10月,世界银行给国家计委发来信函,通知世界银行专家组定于1999年11月10日~12月4日访问北京,就前期工作及其它有关问题等相关方面进行磋商。
本次合作对于WBG、GEF和中国政府三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件大事。此次合作的成功与否,对中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1998年西班牙政府副首相访华期间,西班牙政府正式表示愿意通过西班牙政府及西班牙海外发展公司同国家计委的合作,在3年内提供3亿美元优惠政府贷款专门用于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最近中国财政部就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发展司与外资司共同提出的项目安排计划已同西班牙政府进行了谈判,并得到了西班牙政府的认可。
丹麦、荷兰、美国等国家的政府也表示愿意以优惠的政府贷款和赠款继续支持中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预计5年内其资金总金额在20亿美元以上。
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的派克德基金会、荷兰的壳牌基金会等多家基金会均向国家计委提出要求加强同国家计委的联系,开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内的合作,现已有部分项目开始执行。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私营企业在中国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私营企业对参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感兴趣。
丹麦一家私营企业同中国广东省在南澳合资建设了总装机容量24000kW的丹南风电场,并且通过了国际商业银行严格的项目评审。还有美国一家私营企业一直在同中国江苏省探讨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60000kW的大型风电场。
总体来说,到目前为止私营企业参与到本领域的案例仍然比较少的,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计委正在探讨把国际上的私营企业投资引进本领域的可行性与具体实施办法,不久国家计委可能会就私营企业投资风电场建设项目建立一系列试点项目,由国家计委在融资和前期工作上给予指导。
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不仅仅为了中国,而且是为了世界的未来与发展,这需要世界各国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发展。中国作为一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有着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市场,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前景。
首先中国希望加强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经济合作,加速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例如拥有先进技术的国家在中国建设示范工程,进行直接技术交流;或者同中国合作进行软课题研究;或者同中国合资成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设备的生产厂,共同开发中国的广阔市场;
其次希望与中国有双边政府贷款关系的国家,继续扩大贷款中用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金额度与比例,并且加强联合,作出计划,参与中国的“乘风计划”和“光明工程”;
第三希望各种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世界各种能源及环保基金进一步加深对中国项目的参与,扩大对中国的贷款额度;
最后希望得到各国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咨询与工程咨询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以帮助中国的咨询公司按照国际标准加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前期评估工作,以便更有效地利用国际的资金支持。